一、为保证各项重大决策的民主与规范,加强主任和副主任、PI间的联系,充分发挥工程实验室副主任、PI的作用,特建立实验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

二、实验室主任联席会议一般由实验室主任主持,实验室副主任、PI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每2个月召开一次。时间为单月第一个星期三的下午1800

三、实验室主任联席会议实行主任负责下的民主集中制。凡属实验室重大事项,均应通过实验室主任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决议。

四、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业务,行政管理工作,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注意吸收国内外优秀人才,鼓励公平竞争,创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和产生高水平创新成果的人文环境。实验室主任人选和任期由主管部门聘任决定。

五、实验室主任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1.监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2.审议实验室科研发展方向和中、远期科研规划。

3.审议实验室年度计划、经费使用和工作总结。

4.审议实验室重要的科研、行政体制和人事变动。

5.讨论由实验室领导提交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实验室主任联席会议负责具体筹备实验室技术委员会的召开和换届聘任工作。

七、实验室主任联席会议设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起草会议决议或纪要,并将会议决议或纪要报送有关部门。